抓緊申報,長春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復核工作正在進行中
發布時間:2025-03-04 發布來源:長春市工信局

  近日,長春市工信局發布通知,為進一步提升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申報質量,按照有關通知要求,現組織開展長春市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和審核的預申報工作。有關事項(主要內容)通知如下:

01預申報和復核條件 

①長春市有效期內的省級“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參與此次預申報,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的第一批、第三批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可提出復核申請(到期應復核企業名單詳見附件7)。  

②申請企業須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以下簡稱《辦法》,詳見附件8)中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標準,相關指標須按《辦法》嚴格把握。(對申請復核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近2年主營業務收入平均增長率不低于5%”指標不作要求。)  

③對于已成為工業和信息化部制造業單項冠軍示范企業或單項冠軍產品的企業,不予推薦預申報;對于與工業和信息化部已認定的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存在控股關系的企業,以及同一集團內生產相似主導產品企業,不予推薦預申報。  

④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推薦:  

申請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的;近三年發生過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提供的產品(服務)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的。  

⑤企業需如實、自主填報,并提供有關佐證材料,不得借助第三方機構申請。工信部以及省市工信部門未委托任何機構開展專精特新申請業務,請企業謹防不良中介機構散播虛假信息,非法牟利,此次預申報工作不收取任何費用。    

 

02工作程序及相關要求   

①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認定(復核)預申報工作由企業自愿提出申請,由所在縣(市)區、開發區進行初審核實,提出推薦意見報送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市級審核后報送省工信廳。 

②材料報送包括紙質版材料和電子版材料,各縣(市)區、開發區工信部門將于2025年3月19日前報送長春市工信局中小企業處。相關要求及時間安排詳見通知全文。

 

03申報聯系方式 
本次申報各企業如有項目咨詢、項目申報等相關事宜請與各縣(市)區、開發區工信部門聯系 。

 

通知原文及附件下載地址:

http://gxj.changchun.gov.cn/twdt/tzgg/202502/t20250228_3383949.html

 

 



圖片來源|東西南北雜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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