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省級創業(風險)投資基金
一、產品適用對象及范圍
省級創業(風險)投資基金側重投向處于種子期、初創期的企業,重點支持新能源、新材料、裝備制造、醫藥康養(人參產業)、現代農業、新業態等領域。
二、產品品種
股權基金投資。
三、產品期限
投資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0年。
四、產品額度
基金在項目中股權占比最大不超過40%,額度超過500萬元(含)需報省政府履行審批程序。
五、資金用途
用于企業技術創新、產品研發、成果轉化、市場拓展等。
六、準入條件
省級創業(風險)投資基金主要支持以應用為導向的科技成果本地轉化、關鍵核心技術聯合攻關項目,重點支持中試階段或有望形成產業規模的項目,兼顧創新性強、科技屬性突出的早期項目。
七、業務辦理途徑
主要通過行業主管部門(具體包括省發改委、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教育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推薦。具體由省委科技辦(省科技廳)審核后,報省委科技委審定,并抄送省財政廳;再由基金管理機構對所推薦項目進行市場化論證,最后視申請資金額度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投資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