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春市科技局印發《〈關于科技創新推動長春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實施細則》(以下稱《實施細則》),重點圍繞加快建設科技創新策源地、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新機制等方面提出共九章、四十三條具體內容,為推動長春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集聚全市科教、企業、市場、服務等資源,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鏈、人才鏈“四鏈融合”,打造新質生產力集聚區、高質量發展增長極、高品質生活示范帶。同時明確提出加快新質生產力發展促進中心、重點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科研機構建設,并規定了具體支持方式、申報單位和條件、申報材料及流程等事項?!秾嵤┘殑t》提出,對符合條件的新質生產力發展促進中心每年最高給予1000萬元補助;對新獲批(不包括重組)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國家企業技術中心一次性給予200萬元補助;域內全國(國家)重點實驗室轉化科研成果,按不超過上年度與企業簽訂技術合同交易額新增部分的10%,最高給予300萬元補助。
一、在推動科技創新與產業創新深度融合方面
《實施細則》提出,圍繞“3轉、4強、7新”現代化產業體系建設,聚焦企業創新需求,實施重點研發計劃,支持企業自主攻關或產學研聯合攻關產業關鍵技術,重大項目最高給予1000萬元補助,重點項目最高給予200萬元補助,其他研發項目給予50萬元補助。同時,鼓勵縣(市)區、開發區對汽車產業“新四化”方向的項目按研發投入的30%給予補助;面向全市企業征集技術難題形成榜單,面向全國發榜征集創新主體揭榜攻關,對符合條件的發榜企業最高給予1000萬元補助。
二、在建立科技成果轉化新機制方面
《實施細則》提出, 鼓勵和引導高校院所按照“先使用后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微企業使用,探索橫向科研項目結余經費循環投入機制,提高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比重。對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在長轉化項目,采用“基金+補助”方式給予資金支持,每個項目每年最高給予1000萬元補助,連續支持不超過3年。對促成我市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科技中介機構,最高給予50萬元補助。
此外,《實施細則》提出實施企業創新主體梯次培育計劃,鼓勵高校院所、企業與縣(市)區、開發區共建科技產業園,對認定為市級科技產業園且符合條件的每年最高給予300萬元補助;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最高給予10萬元補助,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最高給予5萬元補助,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省級、市級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
同時,《實施細則》還針對金融支持科技創新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其中明確提出,發揮國有基金杠桿作用,吸引社會資金共同設立一批天使、創投、產業基金。強化長興基金和長春未來種子基金科技投資功能,種子基金容錯率50%,天使基金容錯率40%,鼓勵投早、投小、投科技,為企業提供優質專業的投后服務;鼓勵金融機構針對科技企業不同成長階段研發相應的金融產品;鼓勵成立科技成果轉化投資聯盟,符合條件的最高給予50萬元補助;對投資重點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聯盟成員機構,最高給予100萬元補助。
《實施細則》全文詳見
http://kjj.changchun.gov.cn/sy/tzgg/202502/t20250221_3382322.html
圖片來源|東西南北雜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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