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出臺政策措施:推動央企發力創投基金,壯大耐心資本
發布時間:2024-12-07 發布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新華網

國務院國資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出臺政策措施,推動中央企業創業投資基金高質量發展,支持中央企業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基金,重點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

從具體措施來看,主要體現在兩方面:

一方面,推動國資成為更有擔當的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更加適應種子期、初創期和成長期科技創新型企業的融資需求。

此次發布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引導央企設立創投基金的投資方向:中央企業創業投資基金要投早、投小、投長期、投硬科技,以具備硬科技實力的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的科技創新企業為主要投資標的,長期支持陪伴科技創新企業成長壯大。更重要的是,明確了中央企業創業投資基金存續期最長可到15年,較一般股權投資基金延長近一倍,高度契合了早期科創企業的成長周期。

另一方面,健全符合國資央企特點的考核和盡職合規免責機制,將吸引更多社會資本參與到國資創投中來,提升行業活力。

{ 2024年6月 }

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創投17條”首次明確提出,“優化政府出資的創業投資基金管理,改革完善基金考核、容錯免責機制,健全績效評價制度”,并明確“探索對國資創業投資機構按照整個基金生命周期進行考核”。這一政策信號為探索容錯機制提供了重要指引。

此次發布的政策措施也是對“創投17條”的進一步落實,明確了“中央企業創業投資基金合理容忍正常投資風險,根據投資策略合理確定風險容忍度,設置容錯率,重點投向種子期、初創期項目的基金,可設置較高容錯率”。

健全合理的考核機制和容錯機制,有助于提高國資創投基金的投資效率,吸引更多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其中。同時,國資創投機構能夠以更市場化的心態去投資,切實發揮國資創投的主力軍作用。

下一步,國務院國資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中央企業有序規范推進創業投資基金設立運作,建立創業投資與創新項目對接機制,推動國有資本加大向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投資布局,為培育發展新質生產力、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提供資本支撐。






圖片來源|東西南北雜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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