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兩部門印發《方案》,常態化組織“科創專員”人選對接洽談合作
發布時間:2023-12-26 發布來源:吉林省科技廳網站

近日,吉林省科技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吉林省企業“科創專員(科創副總)”常態化選派工作方案》(以下稱《方案》),建立吉林省企業“科創專員(科創副總)”(以下簡稱“科創專員”)常態化選派工作機制,推動科技人才助力企業創新發展。

根據《方案》提出的主要任務,企業可根據創新發展需要,隨時填報《企業“科創專員”需求申報表》,并通過企業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門及時報送省科技廳,省科技廳隨時受理。

高校院所按照自愿原則,組織科技人才依據企業需求,填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創專員”推薦人選申報表》,并在15個工作日內,報送省科技廳。

省科技廳每收集30份以上(含)《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創專員”推薦人選申報表》,即組織召開一次企業和高校院所及推薦人選對接洽談會,對成功簽訂三方合作協議的(“科創專員”人選、所在單位及派駐企業),納入吉林省企業“科創專員”后備資源庫。

同時,吉林省將常態化開展“科創專員”選派工作,各地科技、財政部門可隨時組織簽訂有三方合作協議的企業,填報《吉林省企業“科創專員”申報書》,省科技廳每受理100份以上(含),組織開展一次“科創專員”評審工作,最終擇優確定“科創專員”入選名單,在面向社會公示無異后,即組織“科創專員”進駐企業開展工作。

此外,《方案》還明確,對“科創專員”派駐企業的補助經費,按照省科技創新專項資金年度預算撥付進程執行。省、市、縣三級科技管理部門要根據企業需求,隨時做好申報、推薦和受理、評選工作,扎實抓好各項常態化工作的落實。





圖片來源|我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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