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來首次修訂,《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有新變化
發布時間:2025-01-21 發布來源:中國政府網

2025年1月1日起,修訂后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條例》正式施行。這是繼2007年4月1日《條例》實施以來的首次修訂。新修訂的條例有哪些變化,將對我國科研工作帶來哪些影響?一起來看!

一、錢從哪里來?

此次修訂后,《條例》第四條規定了自然科學基金的來源:主要來源于中央預算撥款,鼓勵地方政府、企業以及其他組織以聯合資助的模式投入資金,以及鼓勵社會力量捐贈。

據了解,目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已構建較為成熟的聯合基金管理模式,共吸引11個行業部門、32個地方政府和19家企業投入聯合基金,聯合基金總規模已超300億元;此外,積極探索建立社會捐贈的有效機制,2024年首次接受社會捐贈1億元。

二、錢要怎么花?

《條例》強調科學基金支持人才培養和團隊建設,并在第八條中明確要設立專項基金支持青年人才。據悉,目前基金委已經建立了由青年基金、優青、杰青項目構成的較為完備的青年人才資助體系,近兩年又針對本科生和博士生開展了專項試點工作。今后,還將進一步加大對青年科技人才的資助力度,一體化推進教育科技人才事業發展。

同時,為鼓勵原創性基礎研究,《條例》第十七條明確,基金管理機構可以對重大原創性、交叉學科創新等項目制定專門的申請與評審規定。這在行業專家看來,等同于為探索非共識原始創新項目遴選機制開了綠燈,給科學家提供了較大的選擇研究方向和技術路線自主權,將有助于培育原創型科學研究。

三?錢該怎么管?

《條例》第九條、第十條、第三十八條等條款涉及依托單位,主要有放寬依托單位注冊的范圍、強化依托單位管理職責、加大對依托單位違規行為懲處力度等變化?!稐l例》規定,依托單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基礎研究能力的高等學校、科學研究機構和其他公益性機構,以及其他符合國家規定的單位。依托單位不僅要審核申請人或者項目負責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還要跟蹤基金資助項目的實施,管理和監督基金資助資金的使用,以及加強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等。

同時,《條例》在強化科研誠信和科技倫理建設方面作出系列新規定,包括新增科研誠信承諾制(第十二條、第二十一條),新增聯合懲戒機制(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三十五條),強化違規行為處理力度、新增違規行為類型(第六章)等。

 




圖片來源|東西南北雜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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