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吉林省省級創業(風險)投資基金公開遴選市場化子基金管理機構的公告
發布時間:2024-12-23 發布來源:吉林省科技投資基金有限公司

為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投資引領作用,引導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積極引入培育優質科技創新企業,根據《吉林省省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法》(吉政辦規20243)規定,吉林省科技投資基金有限公司作為吉林省省級創業(風險)投資基金運營管理機構,面向社會公開遴選市場化基金管理機構,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吉林省省級創業(風險)投資基金簡介

吉林省省級創業(風險)投資基金是由省財政廳出資設立支持科技創新發展的政策性引導基金,圍繞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戰略部署,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專業管理、防控風險”的管理原則,主要以股權直接投資和參股子基金的方式開展投資運作,投向新能源、新材料、裝備制造、醫藥康養(人參產業)、現代農業、新業態等領域,緊扣補鏈、固鏈、延鏈、強鏈,引導金融資本、知識資本、社會資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重點支持處于種子期、初創期的企業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培育新經濟增長點。

二、機構申請條件

在中國大陸境內依法注冊的企業或投資管理機構可以作為申請機構,向吉林省科技投資基金有限公司申請吉林省省級創業(風險)投資基金參股(設立)子基金。子基金管理人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完成私募股權、創業投資基金管理人登記,管理團隊穩定,專業性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信譽;

(二)注冊資本不低于500萬元人民幣,經營管理的股權投資歷史規模一般應不低于2億元人民幣;

(三)至少有3名具備3年以上天使投資、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驗的專職高級管理人員,管理業績優良、有至少2個投資成功案例;

(四)具有較強的資金募集能力,可以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資金募集;

(五)投資管理、風險控制和財務管理制度健全,項目遴選和投資決策機制規范,能夠為被投資企業提供增值服務;

(六)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其業務相適應的軟硬件設施;

(七)無違法違紀等不良記錄;

(八)符合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對新設立的基金管理人,第(二)項和第(三)項條件可參考其母公司、管理團隊核心成員過往業績進行認定。

三、申請材料

申請機構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吉林省省級創業(風險)投資基金設立子基金申請指南》附件規定的內容。

四、申請方式

申請機構遞交書面材料和電子材料須保持一致,并加蓋騎縫章。同時,請將蓋章掃描版及word版的申請材料發至以下郵箱:jltz@jlkjtz.com。 

郵寄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區蔚山路2559號吉林投資大廈

聯系人:彭微微

聯系方式:0431-80621191

 

 

附件:1.吉林省省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法

      2.吉林省省級創業(風險)投資基金設立子基金申請指南

 

 

      吉林省科技投資基金有限公司

                 2024年1223